為切實做好排污許可證“一證式”管理,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,近年來,廬陽區生態環境分局積極拓寬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途徑,從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機制、強化排污許可證后執法、推進非現場執法和免罰清單等多種方式入手,在完善排污許可管理、提升執法質效和執法服務水平方面協同發力,多措并舉推動排污許可證證后監管工作落到實處。
“聯審+核查”提高發證質量。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,采取現場核查與非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,持續做好新增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;在首次申請、重新申請排污許可證核發過程中,會同執法大隊開展現場檢查,重點關注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、許可排放濃度、自行監測內容及頻次等的準確性、規范性。2022年新核發排污許可證8家,新增排污登記18家。
“監管+執法”強化日常管理。開展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,將排污許可執法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中,督促企業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,檢查排污許可證規定事項的實施情況,重點檢查主要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種類、濃度及總量等是否達到排放許可限值要求等,嚴厲打擊企業不按證排污、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、自行監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,督促企業加強日常管理、落實主體責任,推進污染源管理工作向精細化轉變。
“告知+服務”主動幫扶指導。落實“誰執法,誰普法”責任制,將普法宣傳貫穿執法全過程,在現場檢查、制作筆錄、送達文書等環節進行普法宣傳教育,向企業發放宣傳手冊,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等,指導企業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。采取“告知+服務”的方式,真幫實扶指導企業落實整改,讓執法更有溫度。
“清單+免罰”推行柔性執法。將守法企業納入正面清單,實施動態管理,深入推進非現場執法和免罰清單,強化監管能力。優化綜合執法方式,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。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,如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,沒有造成危害后果;或初次實施違法行為,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;或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,給予企業適度容錯空間。2022年適用免罰清單辦理免罰案件4件。
下一步,分局將圍繞“有序推進、強化服務”的原則,進一步積極推進排污許可與環評有效銜接,強化排污許可證證后質量核查及執行監管,逐步提升發證質量,督導企業依證自覺落實自行監測、執行報告、管理臺賬、信息公開等制度要求,通過一證式監管,推進企業規范管理、自證守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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